本中心第九屆第三次全國教練聯誼會即將召開,請各區儘速提報符合有関授証、授獎項目人員名單,以便審核暨授證表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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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中華生物能醫學氣功研究推廣中心98年9月16日98中功承字第31號函。

主旨:
本中心全國教練聯誼會已擇定在98年12月13日召開,同時授証暨頒獎有関人員,請各區委員會,速提報應予授證頒獎人員名單。

說明:
一、中心全國教練聯誼會之開會日期已通過決定98年12月13日在南投九族文化村召開,有関開會細節、地點等,教練聯誼會陳會長麗詩再另函通知。
二、為表彰各區對會務有功人員及講師、教練克盡職責、任勞任怨,對人類有積極貢獻者及講師進階、教練授証等,各區務請在10月30日前提報符合有関授証、授獎項目之人員名單,以便屆時接受表揚。
三、授証項目:
(一)教練聯誼會會長、(二)祕書、(三)各區副會長、(四)各區主委、(五)講師進階、(六)教練授証等(※已授証者,不重複授証) 。
四、授獎項目:如附件(第陸章 獎勵) 。
五、以上獎項一人以單一獎項為主,過去已經接受該項目表揚者,請不要再提名。
六、(一)講師進階授証者:須符合講課十次以上者。
(二)授傳承獎者:為場長。
(三)授傑出教練獎者,必須有在場熱心輔助教功者。

受文單位:
正本:教練聯誼會會長、各區副會長、各區主任委員
副本:中心秘書處、南投縣傳統文教學會

附件:

第陸章  獎勵

第二十七條:本中心教職人員合於左列情行之一者,應給予獎勵。
一、 健全組織克盡職責,促進中心會務發展有積極貢獻者。
二、 確能善用社會資源,對中心會務之運籌管理,具有成效者
三、 教師熱心教學教功,並強化教學教功方式及從事學術研究,具有創見、傳承者。
四、 推展社會服務公益活動對人類有積極貢獻者。

第二十八條:本中心教職人員獎勵項目如左:
一、感謝狀: 對本中心鼎力支持與愛護、出錢出力慷慨捐輸,使本中心會務更加成長茁壯,此樂善好施奉獻之精神令人敬佩者。
二、熱心服務獎:熱心參于本中心各項會務活動服務不餘遺力者。
三、傑出宣揚獎:熱心推廣生物能醫學氣功,宣揚至全球各地,造福人群不遺餘力者。
四、傑出公益獎:熱心參與本中心推展各項救人濟世、服務人群等社會公益活動,其善行義舉令人敬佩者。
五、傑出奉獻獎:熱心參于本中心各項會務活動,任勞任怨默默奉獻,熱誠服務不遺餘力者。
六、傑出氣功教練獎:對生物能醫學氣功之修鍊造詣良深,教功盡職負責,深得好 評,造福人群貢獻良多者。
七、傑出氣功傳承獎:對生物能醫學氣功教功教學盡職負責,教導有方,秉持承先啟後,繼往開來,一脈傳承之精神,光大宗風造福人群者。
八、傑出傳統醫學獎:對生物能醫學氣功之修鍊造詣良深,精研傳統醫學、氣功民俗療 法,服務人群,扶危救急,對社會貢獻良多者。
九、傑出醫學氣功成就獎:對生物能醫學氣功之修鍊造詣良深,積極服務人群,對社會貢獻至鉅者,或個人有某特殊傑出成就且受社會各界肯定者。
十、傑出醫學氣功終生成就獎:對生物能醫學氣功之修鍊造詣良深,積極服務人群,德高望重,對社會貢獻至鉅者。
十一、功績獎:曾擔任本中心幹部要職間,克盡職責,積極推廣會務,貢獻良多者。
十二、功勳獎:曾擔任本中心幹部要職期間,克盡職責,出錢出力,犧牲奉獻, 積極推廣會務,貢獻至鉅,深獲全體教練之推崇與敬佩者。 
十三、傑出學術獎:曾經在國內外有論文發表或著作者。
以上獎勵項目,可依實際需要調整,或另增獎項或其他方式行之。